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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加快会展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_2020-2022年_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会展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25号)和《深圳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深府〔2018〕1号)等规定,深圳市商务局起草了《深圳市加快会展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现就《深圳市加快会展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10月20日前反馈。
特此通告。
深圳市商务局
2019年9月19日
深圳市加快会展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促进深圳会展业创新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深圳市加快会展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记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使命,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历史机遇,充分发挥市场在会展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方向,倡导绿色发展理念,用好香港、澳门会展资源和行业优势,服务创新创意之都,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努力把深圳打造成全球知名的会展之都。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会展设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会展业综合效益显著提升,承接国际重要展会、大型体育赛事和重大主场外交活动的软硬件条件基本完备。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会展主办机构和配套服务企业,力争建成1-2家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会展集团。年度展览总面积力争突破1000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展览项目40个以上。获得国际会展组织认证的机构和项目数量稳定增长,年度举办国际会议20个以上。绿色展馆、绿色展会建设初显成效,试点会展场馆、展会的绿色展装比例比2018年实现翻番。
三、主要任务
(一)建成国际一流会展场馆设施,达到国际一流运营水平
开展我市会展场馆规划布局研究,加快推进深圳国际会议交流中心、前海国际交流中心等场馆建设,初步形成空间布局合理、规模结构优化、功能特色鲜明、配套设施完备的会展场馆体系。完善会展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深圳会展中心改造升级,持续推进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周边轨道交通、市政道路等设施建设,适时启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逐步完善酒店、餐饮等服务设施。统筹协调全市会展场馆资源,完善管养制度,健全运营评估体系,全面提升我市会展场馆运营水平。(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国资委、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福田区政府、宝安区政府)
(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会展领军企业
支持我市会展骨干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组建大型会展集团,鼓励会展场馆运营机构、品牌展会主办单位通过模式复制、品牌输出等方式走出去做大做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会展领军企业。积极引进一批国际知名主办单位、会展服务机构来深设立机构,开展业务。鼓励本市会展企业与国际会展组织、会展机构开展合作,加入全球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等国际会展组织。大力发展广告、物流、策划、咨询、展台搭建等会展配套服务产业,培育一批国际化、专业化的会展配套服务企业,提升会展行业整体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国资委、中小企业局)
(三)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展览
大力推动我市会展业国际化、品牌化发展,完善品牌展会评定制度,实施展会品牌发展计划,对品牌展会给予资金扶持、排期保护、宣传推广等全方位政策支持,引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品牌展会。鼓励高交会、文博会、电博会等国家级展会打造国际一流展会,支持光博会、安防展、机械展、医疗器械展等我市品牌展会进一步提升国际影响力,着力引进一批规模、品牌影响力位居世界前列的国际品牌展会。依托产业优势,重点培育创新创意、先进制造、战略新兴、高端服务、海洋经济等领域具备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展会,形成重点产业与重要展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相关职能部门)
(四)建设国际知名会议目的地
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各方参与的国际会议引进机制,聘请全球知名学者、专家、企业家等成为“深圳会议大使”,积极申办国际会议,打造全球知名国际会议目的地。加强与国际会议组织以及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合作,探索建立与目标领域学科带头人定期联络机制,积极申办国际协会会议;密切与国家部委沟通,积极承办各类政府会议。积极引导全球知名企业在深举办新品发布会等公司会议或庆典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相关职能部门)
(五)引领智慧化、绿色发展
大力推进智慧场馆建设。运用人脸识别、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科技手段,整合提升展馆服务功能;构建会展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行业监管和会展服务提供信息支持,引导会展与城市经济融合发展、良性互动。全面构建绿色会展体系。与国际会展组织、标准化机构合作,在重点展馆、展会开展试点,推动绿色展馆、绿色展会认证。重点在绿色展装领域取得突破,制定绿色展装标准,推进绿色展具技术创新,建立展览垃圾回收机制,完善绿色展装配套服务支持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六)加强境内外交流合作
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住粤港澳湾区建设重要机遇,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进,不断完善会展业制度建设与软硬件条件,力争利用会展设施承办国家级重大主场外交活动。
围绕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部署,以展会项目为载体,大力推进会展业国际交流合作。通过用好香港、澳门会展资源和行业优势,探索“一展两地”、“展会北上”等方式与港澳会展业进行合作,联合开展大型文创展览、会奖旅游活动等。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会展业合作机制,鼓励通过联合参加境内外展览、联合办展、联合推广等方式共同发展。鼓励本市企业组团参加国内重要展会,支持我市企业到对口帮扶地区参加展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外事办、大湾区办、口岸办、扶贫协作与合作开发办)
(七)优化会展业营商环境
整合资源,加强与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机场、铁路、公交、地铁等单位的合作,在国内主要交通枢纽统一租用广告牌,形成宣传推广系统,发布会展档期和招商引资信息,推广深圳城市形象。完善与国际接轨的监管服务机制,细化审批标准,推行“一门式一站式”展会报批服务。建立展会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科学制定安保标准,培育专业化的安保队伍,利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安保资源。推动在主要会展场馆设置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简化展品通关手续;探索在机场、口岸设置绿色通道,为大型展会提供出入境便利。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处置机制,严厉打击会展侵权、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制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建设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口岸办、消防支队,深圳海关,福田区政府、宝安区政府,深圳机场、地铁集团、公交集团)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统筹协调机制
完善会展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领导主持,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区政府共同参与,统筹协调会展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为深圳国际会展中心顺利实施高水平、高质量运营提供制度保障。完善重大会展活动综合保障机制。对于重大会展活动,围绕市会展业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由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组成市级会展业发展综合保障小组,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保障会展活动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职能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完善市、区两级财政支持体系,统筹全市会展业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市级财政重点在展会培育、展会成长、场租补贴、展会认证、品牌建设、绿色发展、国际会议、境内外组团参展等方面提供支持,各区结合实际对本辖区会展活动给予支持。对全市主要展览场馆及经认定的会议型酒店,参照《深圳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给予电价优惠;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大型会展场馆实行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业务,拓宽会展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对会展经济支持;对大型展会给予参展参会人员免费乘坐地铁、巴士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银保监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深圳供电局)
(三)加强行业研究宣传
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会展业统计、分析和评价指标体系,监测会展发展动态。加强行业发展研究,为产业发展提供科学决策参考。形成各方合力,开展深圳会展专题推介,支持举办会展业高层次会议论坛,加强对会展业发展的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统计局)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人才培育引进机制,将会展业人才纳入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积极引进会展业高端人才和稀缺专门人才。鼓励会展管理部门及会展企业加强与国际知名会展机构的合作,通过挂职锻炼、境内外专业培训等方式相互交流。支持会展行业协会、会展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合作,加大对专门专业人才培育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教育局、人力资源保障局,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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