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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我省智能制造生态体系,支撑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第二批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第二批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加入方式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东省内有典型案例。
2.应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3.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4.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遴选条件》(附件2)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二)加入方式。
1.遴选加入:拟申报单位(含2021年各地市工信部门推荐上报的省机器人骨干企业、省机器人培育企业、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单位)在符合上述要求以及相关领域遴选条件(附件2)基础上,对应填写申报书(附件3)并提供营业执照、近3年审计报告、资质认定、知识产权、信用中国报告、承担项目、服务案例等项目佐证材料。我局将会同安全、环保、质量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已入选第一批合作伙伴名单的单位无需重复申报。
2.直接认定:鼓励已取得省级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国家和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依托单位、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和优秀场景依托单位、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牵头单位、省级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企业、智能制造领域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任意一项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根据自愿原则自行填写申报书(附件3)并提供营业执照、近3年审计报告、资质认定、知识产权、信用中国报告、承担项目、服务案例等项目佐证材料。由我局汇总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复核后予以直接认定。
二、获选优惠
入选生态合作伙伴将被冠予“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标识,共同参与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各项行动,获取智能制造政策资讯、公共平台、技术、供需对接、展会、人才、金融等资源支撑。
三、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加入的单位填写对应申请表(附件3),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并装订成册,于2022年4月6日(星期三)18:00时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以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深圳市民中心C区3138室,电子版(申报材料扫描版和推荐汇总表Word版)发送至邮箱:libw@gxj.sz.gov.cn。
特此通知。
文章内容转载: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