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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深圳市深港跨境物流成本资助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
发布时间:2022-06-22 12:08:59点击率:17
深港跨境物流成本资助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宝安区生产经营的工业300强企业,其中工业300强企业指的是申报年上一年度宝安区工业产值前300强企业。
(二)申请项目是企业在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以深圳市宝安区为起点或终点,使用快递公司、物流公司等方式,通过水运、铁运渠道开展深港跨境运输货物产生的物流费用。
深港跨境物流成本资助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须验原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申报年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纳税人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
6.银行开户证明。
7.企业在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运输进出口货物的合同复印件、发票或支付凭证复印件、报关单复印件 (若无报关单需提供相关说明)、确认单或账单复印件的交易凭证。
深港跨境物流成本资助标准:
(一)按照 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企业采取水运、铁运方式开展跨境货物运输产生跨境物流实际支出的30%予以支持,单家企业最高100万元。
(二)根据政策措施“对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出台的相关政策,宝安区全面贯彻落实,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最大力度支持企业发展”之规定,对市级 3-5月深港跨境水运新增运费成本补贴,按每标准箱逐月退坡最高补贴标准予以核减。
(三)以外汇支付相关费用的,按照央行2022年5月31日汇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