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龙华区促进消费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加速发展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奖励项目申报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深圳市龙华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消费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3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加大惠企政策实施力度,助力企业发展,我局拟于近期开展《深圳市龙华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商贸服务业》)《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消费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消费互联网》)2023年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时间安排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审核项目、拟受理时间、咨询人、咨询电话、申报网址
《商贸服务业》政策共6个项目,项目分别为:新纳统企业支持奖励类、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分设商贸服务业企业奖励类、商贸服务业企业发展支持奖励类、商贸业促消费活动支持奖励类、支持商贸业品牌升级奖励类、降低专业服务业机构运营成本资助类。
《消费互联网》政策共7个项目,项目分别为:推动商贸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资助类、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资助类、加速发展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奖励类、鼓励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资助类、支持直播电商产业发展奖励类、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资助类、开展电子商务示范认定奖励类。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4日
加速发展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奖励类操作指引
一、政策依据及资助标准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消费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第六条加速发展大型电子商务平台。
(一)加大力度引进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新迁入的符合《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若干措施》条件的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按其规定给予奖励。
(二)加速培育本地法人电子商务平台。对纳统的电子商务自营平台企业,其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首次超过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资助标准:
(一)加速发展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奖励采取事后资助方式。(二)对在龙华区纳统的电子商务自营平台企业,其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首次超过100 亿元、50 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奖励金额分两年拨付,首年分别拨付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如第二年年销售额/营业额/营业收入不低于上年度,分别拨付剩余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
二、申请条件
(一)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统计关系、税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申请网上销售额首次超过类资助,企业年网上销售额须满足首次超过100 亿元、50亿元、10亿元(以区统计局定报数据为准),一年内申报有效。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三)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四)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五)申请第六条第一款的企业参照深圳市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执行。
(六)申请第六条第二款的企业参照本操作指引执行。三、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加速发展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奖励类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四)企业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的分税种纳税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申报之日的分税种纳税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为你推荐
-
项目申报300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结束时间:2023-10-25 -
项目申报1000万
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
项目结束时间:2023-10-25 -
项目申报1000万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项目结束时间:2023-10-20 -
项目申报300万/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项目结束时间:2023-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