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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启动战新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真金白银支持七大产业
【深圳商报讯】(首席记者 王海荣)5月8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了202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加大对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
去年6月,深圳市集中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及“20+8”产业集群相关领域政策,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此次专项的支持领域包括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显示、储能、低碳零碳负碳、智能网联汽车、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等七大领域。
据了解,扶持计划包含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及提升项目、公共服务平台组建及提升项目、产业化事后补助、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推广、注册许可认证、国家项目配套等类别。其中,注册许可认证扶持计划类别长期有效,按月分批次集中开展审核工作。其他类别扶持计划每年上、下半年各集中申报一批,本批次集中申报时间截至6月8日。
记者从申报指南中获悉,工程研究中心扶持计划、公共服务平台扶持计划按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助金额都采取分阶段拨付方式。
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要求项目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待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事后资助,最终资助金额以实际完成投资额和资助比例确定,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推广扶持计划要求项目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待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事后资助,最终资助金额以实际完成投资额和资助比例确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注册许可认证扶持计划针对通过国内外注册许可认证要求、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内外注册审批证明等)的创新产品,按照项目申报金额的一定比例对项目投入进行事后资助,单个主体每年累计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同时发布的国家项目配套扶持计划包括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配套和国家产业发展项目配套。前者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批复或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予以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资助。后者支持承担国家产业发展计划(专项)等项目,予以最高1:1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且市级与国家资助资金总和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