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直播电商经济发展--罗湖区鼓励开展互联网营销活动 事前备案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罗湖区大力发展直播电商经济若干措施》第十一条
二、扶持对象
(一)在罗湖区依法正常经营,依法纳税,原则上应依法纳入罗湖统计,且符合相关认定标准的市场主体。
(二)对集聚产业资源、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重大作用的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个人等。
(三)符合辖区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的,经区政府批准,与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企业(机构)。
三、扶持项目及申请材料
(一)项目说明及资助标准:
对在区内承接各类互联网营销相关的重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全国性的大赛大会、互联网营销行业的各类标准制定及其他相关活动,经区产业主管部门事前备案同意,按照活动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最高200万元。本条扶持金额不受罗湖区财政贡献限制。
在区产业主管部门提前至少3个月进行备案。
(二)事前备案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1 活动申请表(见模板) 原件(盖章)
2 详细活动方案及预算 原件(盖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盖章)
4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登录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org.cn,打印已嵌套印章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国家版、合规版、基础版、完整版均可) 原件(盖章)
5 营业执照 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盖章)
6 其他受理部门认为必要的材料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1 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在线填报
2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登录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org.cn,打印已嵌套印章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国家版、合规版、基础版、完整版均可) 电子版上传(文件名称备注密码)
3 活动申请表(见模板) 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盖章)
4 收款账户说明(见模板) 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盖章)
5 五年不迁离罗湖承诺书(见模板)
*年度扶持金额累计超过50万元的企业需提供 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盖章)
6 活动总结及费用支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举办活动目的、时间、地点、范围、规模、主题、内容、参加人员或团队名单、经费支出情况、宣传效果、经济社会绩效等) 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盖章)
7 市级以上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资质证书 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8 其他受理部门认为必要的材料
*所有上传的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申报时间:
备案申请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29日
(二)申报地址:
罗湖企业服务平台:https://lhqf.szlh.org.cn/server
五、限制和除外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及个人,不得获得本专项资金:
(一)被深圳信用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或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二)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三)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补充说明
(一)受理部门有权按照网上申报的时间先后决定项目受理顺序,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未在规定申报时间内完成申报,以及其他限制情形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申报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企业登录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包含基本情况介绍),并按照本申报指南的要求,将所有申报材料上传至申报系统。
(二)网上申报提交科室进行审核后,将有短信提醒发送至企业申报人手机(申报时注册的那个手机号),请申报人根据短信内容及时进行进一步操作。若未能在相应时限内完成网上补齐补正,视为放弃申报,不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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