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2023年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奖励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项目2023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为加快惠企政策实施,助力企业发展,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项目2023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受理项目
本次计划受理项目共10个,均按集中受理方式进行。受理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项目2023年拟受理计划表。
二、注意事项
(一)相关操作指引已发布,请关注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http://www.szlhq.gov.cn/bmxxgk/jjcjj/dtxx_124217/tzgg_124219/content/post_9778727.html)。
(二)申请时,请登录附件中对应项目网址申报。请先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5-23332066)咨询。
(三)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地址为: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大厅)
(四)预约办理:申请人通过预审后,需通过“i深圳”APP或深圳掌上政务小程序预约“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号办理,未预约不予办理。
(五)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申报截止日期顺延3个工作日。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日
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奖励类操作指引
一、政策依据及资助标准
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第十二条鼓励开展产业集群示范项目
企业项目被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或上级部门认定为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资助标准:
本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经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或上级.部门认定为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二、申请条件
(一)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深圳市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项目在2021年10月8日(含)后入选广东省或全国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
(三)获得相关称号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四)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五)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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