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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龙华区制造业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资助类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情况反馈的公告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龙华区制造业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资助类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情况反馈的公告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龙华区制造业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资助类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集时间为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3日,目前征集已结束,共收到3份意见,现将征集意见及处理情况进行公示。
公众意见一:建议将原操作规程中:“资助范围为当年度的上一年度至项目申请日期间实施的投资费用”。修订为:“资助范围为当年度的上两年度至项目申请日期间实施的投资费用”,且项目建设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理由:1、对于大部分制造业企业而言,为了快速适应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不被时代淘汰,大部分设备都是逐步替换为具备自动化、智能化的高端生产设备。而这些高端生产设备大部分都是需要提前预订,进而导致合同签订、付款、开票及设备到货等,需要跨3个年度左右才能完成整个流程。若项目周期控制在3年内,可以避免企业申报设备因预付款、发票或尾款未付等造成核减率过高,导致项目被否。希望此建议能予以纳入,做到红利政策综合考量企业实际情况,做到真正惠及企业。谢谢!
回复:解释。制造业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资助类项目参照《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推动工业投资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数字化转型措施》)配套操作指引执行,已明确资助范围为项目申请日至上一年度期间内所发生的投资金额,该政策已正式印发并生效,无法对其主要条款予以修改。同时,该政策即将到期,后续我局将结合我区技术改造实际情况和企业意见,对此条款予以修改完善。
公众意见二:关于资助范围“(一)企业申请的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项目需完成投资额不低于150万元,且按规定完成工业投资纳统。(二)本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企业须在项目实施完工并支付完毕投资建设费用后提出申请,资助范围为当年度的上一年度至项目申请日期间实施的投资费用。”表述不清楚,“项目需完成投资额不低于150万元,且按规定完成工业投资纳统”150万达不到工业投资纳统标准,完成纳统需要500万元,“企业须在项目实施完工并支付完毕投资建设费用后提出申请,资助范围为当年度的上一年度至项目申请日期间实施的投资费用。”150万投资费用应为当年度的上一年度至项目申请日期间实施的投资费用。因此资助范围应表述为“(一)企业申请的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项目按规定完成工业投资纳统。(二)本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企业须在项目实施完工并支付完毕投资建设费用后提出申请,资助范围为当年度的上一年度至项目申请日期间实施的投资费用,且投资额不低于150万元。”
回复:部分采纳。已在申请条件第二款中明确该内容,表述为“企业申请的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项目总投资额超过500万元且申请当年度投资额超过150万元,并按规定完成工业投资纳统。”
公众意见三:一、政策原文:(1)对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投资总额的20%给予资助;(2)对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元至2亿元以下的项目,按投资总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3)对投资总额超过2亿元的项目,按投资总额的5%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政策建议:1.市级技术改造政策按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价等级实行分级奖励,获评二至四级及以上的,分别按项目总投入的12%、16%、20%奖励,未获评级的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项目按总投入的10%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5000万元。2.建议参照市级政策,对获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价二至四级及以上的,分别按项目总投入的12%、16%、20%奖励,未获评级的按项目总投入的10%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00万元。二、政策原文:资助范围为当年度的上一年度至项目申请日期间实施的投资费用。政策建议:1.除奖补期间范围外,建议明确项目投资建设费用范围。具体如下:2.期限范围:建议设定为当年度的上两个年度至申请日期间实施的投资费用。3.项目投资建设费用范围:建议包括技术设备与工器具、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等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以及与申报项目有关的配套软件、设备检测维护、智能化集成、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的研发外包服务、评估认证等其他相关费用。
回复:部分采纳。1.制造业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资助类项目参照《数字化转型措施》配套操作指引执行,已明确资助标准和资助时间范围,该政策已正式印发并生效,无法对其主要条款予以修改。同时,该政策即将到期,后续我局将结合我区技术改造实际情况和企业意见,对此条款予以修改完善。2.项目投资建设费用资助范围将结合企业意见予以明确细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