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龙华区支持金融业发展 促进产融结合若干措施-金融人才奖励类项目申报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深圳市龙华区支持金融业发展 促进产融结合若干措施》2023年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加大惠企政策实施力度,助力企业发展,我局拟于近期开展《深圳市龙华区支持金融业发展 促进产融结合若干措施》2023年股权融资奖励类、金融人才奖励类2类项目的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时间安排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受理项目
本批次共开放受理2个项目,其中:
《深圳市龙华区支持金融业发展 促进产融结合若干措施》开放受理股权融资奖励类、金融人才奖励类2项,资助区间详见附件2;
受理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
本批次未开放受理的项目,将另发通知开展受理工作。
备注: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支持金融业发展 促进产融结合若干措施操作指引》,金融机构落户奖励类(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落户奖励类(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批和监管的金融组织)、金融机构落户奖励类(其他金融组织)、金融机构落户奖励类(金融类协会及研究机构)、金融机构落户奖励类(重大影响、特殊贡献金融企业)、金融机构办公用房资助类、金融活动资助类、金融科技奖励类落户奖等8个项目,为常年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常年开放,请企业自行申报。
二、注意事项
(一)申请时,请登录附件中对应项目网址申报。请先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5-23332066咨询。
(二)纸质材料接收地点: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大厅-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三)预约办理:申请人通过预审后,需通过“i深圳”APP或深圳掌上政务小程序预约“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号办理,未预约不予办理。
(四)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申报截止日期顺延3个工作日。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7日
金融人才奖励类操作指引
一、政策依据及资助标准
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促进产融结合若干措施》
第十九条金融人才专项奖励支持
(一)对在龙华区金融企业全职工作一年以上、获得“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的金融类人才,按市奖励金额给予50%的配套奖励,市区奖励合计不超过个人上年度对深圳的综合贡献。
资助标准:
“金融人才”资助采取事后资助方式。
二、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企业纳入了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系须在龙华区。
(二)金融人才在申请企业全职工作一年以上,且2021年10月8日(含)后获得“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及奖励资金。
(三)在收到市级奖励资金后一年内提出,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四)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五)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三、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金融人才奖励类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四)金融人才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清单原件。
(五)申报单位为金融人才缴纳个税的纳税证明。
(六)已获得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的证明材料及收到奖励资金的银行流水复印件。
(七)申请奖励的金融人才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号清单(用于奖励发放)。
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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