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2024年度创业资助项目申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度创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4年度创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请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3年8月14日-2023年9月14日(截至18:00)。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申请单位可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按照本指南申请材料的要求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并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并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无需向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报单位按业务流程获得本项目拟立项资助时,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我委将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的时间和方式。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3年8月11日
2024年度创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深创赛”)、广东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以下简称“省赛”)、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以下简称“市赛”)的参赛企业和参赛团队企业予以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号;
(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四)《深圳市创业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20〕7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创业资助分为参赛企业资助项目和参赛团队资助项目两类:
(一)参赛企业资助项目
参赛企业资助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参加省赛获奖且获得省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我市资助额度不超过省资助额度,且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的50%。
(二)参赛团队资助项目
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万元。
支持方式:奖励补助,资助金额只取整数位(不四舍五入),本批次资助资金纳入202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四、申请条件
(一)参赛企业资助项目
1.参加2022年度深创赛且晋级半决赛,或者参加省赛并获奖;
2.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内依法注册,且注册成立时间在2017年7月5日(含)以后;
3.申报项目与参赛项目名称一致,且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参赛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
4.参照广东省激励督导机制,申请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情况,将作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支持的重要考量因素。
(二)参赛团队资助项目
1.参加2021和2022年度深创赛且晋级半决赛及以上,或者参加市赛并获奖;
2.在深圳市依法注册企业,且注册成立时间应在参加深创赛或者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的大赛当年截止报名日期之后,企业股东应为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之一;
3.申报项目与参赛项目名称一致,且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
4.作为企业股东的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与其他参赛项目人员之间就申请资助达成一致。
5.参照广东省激励督导机制,申请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情况,将作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支持的重要考量因素。
(三)其他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验收不通过名单,项目申请单位不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财政资金,申请单位未列入“深圳信用网”国家或深圳市黑名单。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交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封面的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四)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需提交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封面的审计报告;非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金额与深圳市创新创业计划创业项目申请书中“九、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申请单位自筹经费”保持一致);
(五)近一年内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在申报主体缴纳的社保清单(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申报主体缴纳社保);
(六)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七)晋级深创赛半决赛及以上的证明材料;或者省赛获奖证明材料和省资助下达文件;或者市赛获奖证明材料;
(八)诚信承诺书原件(参赛团队资助项目需参赛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所有核心成员在诚信承诺书签字)和证明参赛团队的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为注册企业股东的股东名册等材料;
(九)项目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十)可选择提供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项目技术水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其中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
特别提醒:项目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委核实后将不予立项资助,并将申请单位列入我委科研诚信异常名录,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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